《管理规定》开篇明义,明确职能划分、重申了综合办公室作为生活用水的管理主体,对全矿生活用水负总体责任,要下大力气出实效做好日常用水的检查及管理工作。机电队作为供水单位,对全矿生活用水负有不可推卸的供应和保障职责,在确保水质的前提下要进一步保障正常供给。各使用单位和每名职工作为水资源的第一使用人,同时也是节约用水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人都负有“节约用水”的职责,要从实际行动出发,主动作为,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管理规定》还明确责任范围,根据“就近使用、就近负责”原则划分出了11个责任主体,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惩罚标准。同时还对职工宿舍、大学生公寓等个体用水单位明确了用水额度,每月单间2方、双人间4方、四人间8方,每月超出部分实行责任共担,每超出1方用水收取5元水费,每月由综合办公室提供各单位超额用水报表后报送人力资源部,每月在工资中扣除。
除此之外,《管理规定》对室外各供水管路进行了责任主体的明确划分,要求各个供水管路总阀处要悬挂责任牌,明确管理与维护者的个人信息和分管路段,有效做到职责明确和包保到位。对私自搭接供水管路和私自更换或破坏计量设施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求每位职工都要树立起节约用水的意识,养成“随手拧紧水龙头”的节水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节约每一滴水做起,切实有效地为公司节支降耗做贡献。 (蒲白建新煤化: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