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兜底困难户的认定条件为未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企业生活兜底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为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该矿工会及时向广大职工宣传兜底困难户认定的政策和条件,并在收到困难职工家属提出的书面申请,提供的相应申报材料后,由该矿工会指派专人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该职工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致困原因、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确保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户调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经研究审核通过,并在单位矿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的困难户,将建立相对应的兜底困难职工档案,按照帮扶类型和帮扶程序,上报上级工会组织进行申请帮扶救助。
目前,该矿兜底困难户摸底调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宋斌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