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一是结合日常招投标监督工作实际,编制招投标记录表单,按照一事一记的原则,汇编成册;二是内部规定,对于谈判项目监督人员的选派采取临时安排或轮流进行,防止漏标等现象发生;三是严格要求监督人员按照记录表单如实填写,注明谈判项目、评委人员、供应商报价、中标单位及流标废标原因,为后续跟踪和调查提供依据;四是部门内部定期对招投标项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拿捏不定、存在异议的项目进行集体讨论,对记录不全、不实、不规范的进行整改。
通过开展取得成效,一是强化了痕迹管理,对出现问题后进行追责追查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通过全过程如实记录,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谨性;三是便于数据分析统计,切实加强了对招投标工作参与单位的监管力度;四是通过临时安排监督人员和严格签字落款,规避了“灯下黑”的风险;五是对后续项目竣工验收、挂账审批提供了审签依据。 (神南产业公司 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