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至8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何备战带队对延安市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督导检查延安市、黄陵县政府及相关煤矿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煤矿企业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
督导组对延安市、黄陵县及相关煤矿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反应迅速动作快、安全责任落的实、治本攻坚方案细、复产复工把关严、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推有力给予充分肯定。
督导组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认真落实3月31日全国和4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硬措施落地落实。三是要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要着力提升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重视煤矿灾害超前治理,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和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四是要严格监管执法。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联系包保、安全巡查、驻矿盯守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进行生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五是积极推进矿长考核记分管理。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出台的《陕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矿长记分管理的周期、具体情形和原则,把矿长作为加强煤矿“关键少数”管理的具体举措,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刘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