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管控。突出年初预算编制管理,强化事前管理,着力从源头上强化管控。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实行“总额”及“科目”控制,在“三公”经费预算经济科目控制数范围内使用,从源头上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强化标准执行。严把标准执行关,强化事中管理。完善商务招待标准,制订并下发了《国能销售集团锡林浩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商务招待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商务宴请标准,严格按制度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审批报账;结合《国能销售集团锡林浩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的使用;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严禁超过审批额度报销或在其他经济科目列支出国(境)费用,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出国(境)考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强化监督检查。严把检查监督关,强化事后管理。将“三公”经费检查作为“常规动作”列入专项检查、财务检查,通过常态化检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行为。(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