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战略 做决策 防风险 使董事会更好发挥经营决策主体作用 ——青海能源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2022/9/4 18:41:52 人评论 分类:企业镜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国资委关于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青海能源集团党委工作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董事会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国企改革中关于董事会的系列工作。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集团公司和所属的4家子企业已全部建立董事会。同时,为确保党建在国有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所有已建立董事会的子公司都将党的建设写入了公司章程,完成了工商变更。明确董事会议题党委会前置研究,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决策程序更加规范。


   根据国企改革中“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办公室从集团和子企业两个层面为抓手,结合集团总部和子企业董事会工作实际,开展了针对性的董事会建设及董事会成员派出工作。目前,集团层面股东方派出董事7名,符合外部董事会成员多数的要求。子企业层面,为配齐建强子公司董事会,完成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要求,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建立外部董事库的方案》,建立了外部董事库,并制定了《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向子公司派出外部董事,完成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改革任务。同时,规范董事会的设置,保障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上独立行使表决权和履职能力,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提高了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及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出资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促进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董事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青海能源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的工作方案》,梳理制度,完善流程,明确任务,并积极督促重要子企业制定相关方案和配套制度,将重大投资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六项职权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了逐步落实。


   为进一步激活经理层的活力,切实保障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在“放活”和“管好”上下功夫。董事会办公室制定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明确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为企业建立新型治理关系,拓宽子企业市场化经营自主空间,突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理层与董事会在工作上形成了闭环。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在青海能源董事会下设了三个委员会。为有效开展工作,成立了三个委员会工作办公室,重要子企业也成立了三个委员会,并制定了三个委员会工作制度,三个委员会的有效运转,为董事会提供了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积极引导专业委员会委员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下一 步,集团公司立足企业实际,不断加强董事会建设工作,坚持长效化治理,常态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使董事会更好发挥经营决策主体作用。 马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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