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嘛!这个月咱们班组都格外上心,互相提醒着。这200块钱,挣得踏实!”李刚咧嘴笑着,眼神里透着自豪,“矿上这政策,真应了那句话:安全就是效益,这效益直接‘落袋为安’了!”
让王小亮和李刚连连称赞的,是六矿今年初创新推出并张贴于各区队公示栏的《鹤煤六矿“三违”管理奖励相关规定》。这份文件的核心,是将传统的“以罚为主”安全管理模式,大胆转向了“以奖促安”——通知明确规定:井下职工个人月度内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当月直接兑现奖励200元;一旦出现“三违”,当月奖励“一票否决”。每月5日前,由安检科严格审核无“三违”人员名单并报送至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负责把奖励直接发到职工账户。
“过去安全管理更多靠的是硬性约束和处罚通报,职工被动接受,有时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六矿矿长杜志清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这个奖励机制,就是试图用正向激励,把安全内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和经济动力,让遵章守纪的人有甜头、有面子。”
制度带来的改变是实实在在的。王小亮向记者分享了一个小细节:“以前图省事,偶尔可能简化个操作步骤。现在可不敢了!大伙儿眼睛都盯着呢,不光为了那200块,更是因为谁要是‘三违’了,连累自己拿不到钱不说,在工友面前也觉得脸上挂不住。现在我们班组,互相提醒安全成了习惯,看到不规范的操作,都会主动指出来。” 他指了指公示栏,“看这名单越来越长,心里也高兴,说明咱矿上安全氛围越来越好。”
正向激励的“杠杆效应”正在显现。数据显示,自该奖励机制实施以来,截至6月底,该矿的“三违”人次环比显著下降了15%,累计发放“无三违”安全奖励资金超过16.4万余元。这笔钱,实实在在地落入了遵章守纪职工的口袋,也像一块块“安全基石”,稳固着矿井的安全防线。(王淑静)